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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知识点

栏目: 资质论坛 2021-11-02 18:54:14
2Z102040 计量与支付(二)

2Z102043 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

1.变更估价

按《示范文本》,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以下约定处理: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2)巳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3)变更导致实际完成的变更工程量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列明的该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超过15%的,或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

因变更引起的价格调整应计人最近一期的进度款中支付

2.措施项目费的调整

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承包人提出调整措施项目费的,应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发包人确认,并应详细说明与原方案措施项目相比的变化情况。拟实施的方案经发承包双方确认后执行,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措施项目费:

①安全文明施工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不得浮动

②采用单价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应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根据前述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规定确定单价。

③按总价(或系数)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但应考虑、承包人报价浮动因素,即调整金额按照实际调整金额乘以承包人报价浮动率计算。

承包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1)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x100%

2)非招标工程:承包人报价浮动率=(1-报价值/施工图预算)x100%

如果承包人未事先将拟实施的方案提交给发包人确认,则视为工程变更不引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项目费的权利。

2Z102044 索赔与现场签证

1.索赔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非己方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建设工程施工中的索赔是发承包双方行使正当权利的行为,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发包人也可向承包人索赔。

(1)索赔费用的组成

索赔费用的组成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组成相似,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费用

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的确定参见工程变更价款的确定原则。

1)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 累计,其中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当工作内 容增加引起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照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时,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

3)材料费。包括索赔事件引起的材料用量增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非承包人 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而引起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存储费用。

4)管理费。此项又可分为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两部分,由于两者的计算方法 不一样,所以在审核过程中应区别对待。

5)利润。对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变更等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按原报价单中的利 润百分率计算利润。

6)迟延付款利息。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进行付款的,应按约定利率支付迟延付款 的利息。

②措施项目费用

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造成措施费发生变化时,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③其他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中所涉及的人工费、材料费等按合同的约定计算。

④规费与税金

除工程内容的变更或增加,承包人可以列入相应增加的规费与税金。其他情况一般不能索赔。

索赔规费与税金的款额计算通常与原报价单中的百分率保持一致。

在不同的索赔事件中可以索赔的费用是不同的,不同的合同文本规定也不完全一致。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发布的~